首頁 - 最新消息
NO | 114 | 發佈日期 | 2021-09-14 |
---|---|---|---|
發佈標題 | 110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 | ||
附加檔案 | 110年獎學金申請書下載 |
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
一、主 旨﹕為激勵會員之子女好學認真讀書,力爭上游,為國家社會培植科技人才為目的。
二、經費來源﹕由本會互助金提撥支應。
三、獎學對象﹕凡本會所屬之會員子女就讀各等級學校,其學業、操行、體育成績附合本辦法之規定者
均可辦理申請,對象分組如下:
國中組
高中(職)組(含五年制大專院校一、二、三年級)
大專組(含五年制大專院校四、五年級以上)
四、獎學金額﹕
國中組:每名600元整。(每學年十五名)
高中(職)組:每名1,500元整。(每學年十五名)
大專組:每名2,000元整。(每學年十名)
五、應備條件:
申請人(即會員)參加本會須滿一年以上。
各組申請平均學業成績需符左項:
一、國中組平均九十分以上。
二、高中(職)組平均八十五分以上。
三、大專組平均八十分以上。
申請人之各科成績不得低於七十分,操行成績應在乙等以上。
六、申請手續:
繳交在學子女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(須有註冊章)。
在學子女身分證影印本一份。(如無身分證須附戶口名簿影本)
繳交年度上、下學期成績單【正本】一份。
填寫會員子女獎學金請領書(請向本會領取)。
每年申請獎學金以一戶一次為限。(多名子女申請時,只取一名通過)
七、申請期限:※每年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,逾時不再受理※
八、獎學金審核發放:由本會常務理事、理監事會、總幹事負責評審核發。
九、本辦法第四條所列金額得視本會經費情況,按年提表經會員大會調整。
十、本法未盡事宜得經理監事會修正通過承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。
一、主 旨﹕為激勵會員之子女好學認真讀書,力爭上游,為國家社會培植科技人才為目的。
二、經費來源﹕由本會互助金提撥支應。
三、獎學對象﹕凡本會所屬之會員子女就讀各等級學校,其學業、操行、體育成績附合本辦法之規定者
均可辦理申請,對象分組如下:
國中組
高中(職)組(含五年制大專院校一、二、三年級)
大專組(含五年制大專院校四、五年級以上)
四、獎學金額﹕
國中組:每名600元整。(每學年十五名)
高中(職)組:每名1,500元整。(每學年十五名)
大專組:每名2,000元整。(每學年十名)
五、應備條件:
申請人(即會員)參加本會須滿一年以上。
各組申請平均學業成績需符左項:
一、國中組平均九十分以上。
二、高中(職)組平均八十五分以上。
三、大專組平均八十分以上。
申請人之各科成績不得低於七十分,操行成績應在乙等以上。
六、申請手續:
繳交在學子女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(須有註冊章)。
在學子女身分證影印本一份。(如無身分證須附戶口名簿影本)
繳交年度上、下學期成績單【正本】一份。
填寫會員子女獎學金請領書(請向本會領取)。
每年申請獎學金以一戶一次為限。(多名子女申請時,只取一名通過)
七、申請期限:※每年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,逾時不再受理※
八、獎學金審核發放:由本會常務理事、理監事會、總幹事負責評審核發。
九、本辦法第四條所列金額得視本會經費情況,按年提表經會員大會調整。
十、本法未盡事宜得經理監事會修正通過承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。